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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关于开展2024年度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10:46:00 来源:

根据《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深化校地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宁栖政字〔2024〕62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上报。

一、申报奖励对象及标准

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范围内企业(技术吸纳方)与仙林大学城区域内各高校院所(技术输出方)签订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登记的技术合同,对单项超过20万元的技术合同,按照实际成交额的10%奖励企业,每个企业最高 50万元。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要求:

(1)技术吸纳方须为在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南大科学园)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技术输出方须为仙林大学城区域内的各高校院所。

(2)技术合同当年实际成交额为当事主体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2024年度财务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额。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成交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金额。

(3)签订的技术合同须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登记,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须超过20万元。

2.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1)《2024年度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24年度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3)从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下载的2024年度登记的技术合同(有水印),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技术合同当年实际成交额相关的2024年度发票复印件、资金到账证明复印件;

(5)技术吸纳方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各申报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各相关材料。申报材料按照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并按要求签章齐备,一式四份。

3.各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奖励;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科技部门联合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四、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栖霞高新园区内的企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以及电子版(附件1+附件2)于2025年7月8日17点前报送至江苏生命科技园(南2门)管委会大楼202室。

联系方式:栖霞高新区企服部科创科刘琴,13057551258。

附件:

1.2024年度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请表;

2.2024年度栖霞区、南京经开区、仙林大学城技术转移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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