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流程(2025年修订)》(苏工信创新〔2025〕272号,以下简称《工作流程》)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聚焦省“1650”产业体系,重点围绕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企业技术中心获市级认定时间须在2024年10月24日之前(以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为准)。
二、组织推荐申报程序
1.企业对照《工作流程》要求,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编写申请材料。
2.区工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确保初评分准确。对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予以推荐(初评方法见附件1),正式行文并附推荐企业申请材料(企业加盖公章的pdf版1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0月11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3.市工信局将依据《工作流程》要求进行复核和评分,择优推荐。对拟推荐上报的企业,后续开展网上填报工作。(网址 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
三、咨询联系方式
意向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10月9日12: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企业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1份以及附件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栖霞高新区管委会202办公室。
栖霞高新区:13057551009(微信同号)
栖霞区工信局:025-85668097
四、附件材料
附件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
附件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3-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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