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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你开工,我护航——产业发展篇政策放送(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0-04-07 11:17:18 来源:

春暖花开,终见阳光,栖霞高新区为了帮助企业发展,特别整理了近期能为企业提供助力的相关政策,快来看看吧!

栖霞区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专项奖励资金

栖霞区商务局针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且纳税在南京市栖霞行政区,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外资及服务贸易重点支持领域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前,申报成功将给予资金政策支持。详细文件如下:

关于申报《栖霞区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 积极利用外资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2019年度)

关于印发《栖霞区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贸易) 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

南京市商务局针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南京,注册成立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重点服务贸易企业,及优先支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内,为抗击疫情提供病毒检测、医学诊疗、药物研发、软件及信息技术等服务的我市服务贸易企业、机构和单位设立的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申报成功将将给予资金政策支持。详细文件如下:

栖霞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栖霞区发改委为了加快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针对在栖霞区注册投资且实地经营的从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法人机构,在栖霞区从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的专家、学者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及在栖霞区主办人工智能领域的高水平会展、论坛、交流、培训主题活动,或者承办国业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或科技媒体提供资金支持,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当月10日,详细文件如下:

2018年栖霞区人工智能产业扶持政策操作细则

宁栖政字〔2018〕146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栖霞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栖霞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栖霞区委宣传部针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与重点文化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精专特新”项目、优秀原创文化产品项目、经统计部门认定的规上新增入库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3日前,申报成功将将给予资金政策支持。详细文件如下:

关于组织2020年栖霞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

江苏省工信局针对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2019年度支持的发展重点方向和行业重点领域》,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中大型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申报成功将将给予资金政策支持。详细文件如下:

关于组织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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