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
您的位置:投资园区 > 投资政策 >
【服务】你开工,我护航——科技篇政策放送(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0-04-07 14:57:57 来源:

在科技篇政策放送(第一期)中,我们主要针对企业们最关心的高企申报政策作出了解读,其实科技类政策除了高企,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本期,栖霞高新区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和南京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分析解读推送给大家,虽然其中有些政策今年的申报已经结束,但是各位企业家们可以行动起来,为明年的申报做好准备。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

申报时间:

预计每年3批,分别在6月、8月、10月

政策优惠:

1、可享受科技贷款;

2、优先推荐申报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

1、在江苏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8、企业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

预计每年1-3月

政策优惠:

1、无偿拨款;

2、贷款贴息;

3、后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由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对完成合同约定任务、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通过验收的,给予相应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企须建有研发机构。近两年(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自注册起)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5000万的企业,比例≥5%;5000万<销售收入<2亿元的企业,比例≥4%;销售收入>2亿元的企业,比例≥3%;

3、除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外,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技术成熟度高,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产业带动性强、项目完成后能形成批量生产销售或重大应用示范;

3、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南京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

申报时间:

预计每年3月

政策优惠:

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以及购买龙头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服务发生的支出。每家企业每年兑现额度以创新券支持范围实际支出额的20%为限,当年兑现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

创新券对两类企业进行支持:(二选其一)

一、在本市注册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年度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

3、上年度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备注:因疫情影响,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资格采取承诺制。

二、在本市注册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年度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填报,并取得当年登记入库编号。

以上政策欢迎企业咨询企业服务部科创培育科沈月明 15295587751,欢迎企业加入栖霞高新区科技群273444368。

版权所有:栖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址:
建议使用IE5.0及以上版本 1024X768屏幕分辨率浏览[管理登录]
苏ICP备15049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