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
您的位置:投资园区 > 投资政策 >
【服务】你开工,我护航——产业发展篇政策放送(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0-04-15 16:30:33 来源:

在产业发展篇政策放送(第三期)中,我们主要将知识产权、发改政策分析解读推送给大家,相信大家已经都有所了解。本期,栖霞高新区将工信、工业相关政策分析解读推送给大家,各位企业家们可以行动起来,为申报做好准备。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软件类第二批)

归口部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每年8月

网上申报:每年8月

政策优惠

资金补助

申报要求

【软件企业上台阶奖励项目】

1.软件企业规模奖励

(1)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涉软企业(嵌入式系统软件除外),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

(2)企业2018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15亿元、8亿元。

2.全国软件百强奖励

(1)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软件企业,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

(2)根据工信部公开发布的2018年(第17届)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榜单,企业首次入围全国软件百强或在百强排名中进位。

3.全国互联网百强奖励

(1)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软件企业,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

(2)根据2018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名单,企业首次入围全国软件百强或在百强排名中进位。

【软件产业补助项目】

1.软件产业重点补助项目(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云计算与大数据、新兴领域技术研发、信息安全)

(1)软件企业重大项目补助

企业条件:

①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②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2018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③具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人才队伍,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项目条件:

①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市场竞争力强,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项目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具备较好产业化基础,原则上应在2年内执行完成。

(2)成长企业项目补助

企业条件:

①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②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2018年度软件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

③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我市软件产业规划重点;

④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项目条件:

①总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②项目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原则上应在2年内执行完成。

(3)大数据系统建设补助项目

企业条件:

①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②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2018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③申报企业具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人才队伍,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④申报企业具备开展大数据收集、分析、服务的基本能力。

项目条件:

①申报项目须具备大数据分析工具,具备支撑大数据应用和服务的数据存储,具有明确使用权的数据源、或已建立数据使用合作关系或采集渠道;

②申报项目投资建设地必须在本市内,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具备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有行业发展需求和客户群体,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③依托该系统提供的服务资源已在相关领域开展创新应用;

④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工业互联网发展补助项目】

1.工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

(1)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重点支持采用5G、NB-IoT、IPv6、未来网络等企业外网建设项目,以及采用5G、工业无线、工业以太网、现场总线等企业内网建设项目;

(3)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4)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补助

(1)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重点支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企业内外部各种数据、服务、用户各类资源,推动工业技术、经验、知识的模型化、软件化、复用化,以工业APP及Iass、Paas、Saas等形式为制造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应用,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跨行业跨领域或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3)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4)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归口部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1.纸质材料:每年9月-10月

2.网上申报:每年9月-10月

政策优惠

资金扶持

申报要求

1.国际化项目补助专项申报条件

(1)重点软件园区海外办事机构补助

1)申请单位须为我市“一谷两园”、省级软件园、省级互联网产业园及其他以软件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管委会(管理处);

2)按照国家法定程序在海外设立办事机构。

(2)境外研发机构和分支机构补助条件

1)南京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已经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分支机构;

3)具备研发条件或者办公条件,形成了独立运行的境外工作团队,正式工作人员≥5人;

4)境外研发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在2017年1月1日之后设立,且正常运营≥半年。

(3)重大国际活动补助

1)申报单位须为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或经市有关部门批准的产业联盟;

2)申报的重大国际活动是指申报单位围绕我市软件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主办的国际型专业论坛、培训和会展等;

3)申报的国际型专业论坛、培训和会展等中参与的国家或地区的代表或国际性组织≥3个;

4)申报的国际性专业论坛和培训正式代表(不含工作人员)的人数≥300人,申报的国际性会展参展企业数≥300 家;

5)申报的重大国际活动应在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期间举行;

2.软件产业化项目补助专项申报条件

(1)软件产业化重点项目补助

1)申报企业须为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

2)2016年度软件业务收入≥2000万元;

3)拥有市以上涉软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优先;

4)总投资额≥500万元;

5)项目符合我市软件产业规划重点,具有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原则上应在2年内执行完成;

6)优先支持2017年、2018年度市软件产业领军人物和成长型企业家所在企业实施的项目;

7)优先支持已申报2017年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计划;

8)优先支持市“创业南京人才计划”人才团队实施的项目。

(2)成长型软件企业创新项目补助

1)申报企业须为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 金≥100万元 ;

2)2016年度软件业务收入≤2000万元;

3)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总投资额≤300万元;

5)项目符合我市软件产业规划重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原则上应在2年内执行完成;

6)已申报2017年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计划的优先支持;

7)市“创业南京人才计划”人才团队实施的项目优先支持。

(3)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南京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企业;

2)申报单位需具备数据采集、分析和开展具体应用的基本能力;

3)申报项目需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引导性和代表性,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能够在本行业产生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项目于3年内启动,已竣工,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需提供投资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证明材料,其中,投资须提供合同及发票)。

3.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专项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须为我市“一谷两园”、省级软件园、省级互联网产业园及其他以软件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及其主导的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

(2)平台建设须符合全市软件产业规划布局,并围绕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所在园区的主导产业开展公共服务;

(3)平台具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资源,且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设施、设备及软件总价值≥500万元;

(4)平台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服务模式;

(5)平台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且相关工作人员≥10人。

4.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补助专项申报条件

(1)南京市登记注册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企业;

(2)优先支持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试点企业、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江苏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市级及市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

(3)优先支持列入《关于下达2018年南京市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的重点项目;

(4)项目实施地点须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须在2019年底前建设完成。

栖霞区关于净增规上工业企业工作考核奖励

归口部门

栖霞区工信局

政策优惠

根据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和区政府年度分解目标,对首次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以上工信类项目,欢迎企业咨询企业服务部经济运行科董雅芳 13776567356,
工业类项目,欢迎企业咨询企业服务部经济运行科陈倩13913856610。

版权所有:栖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址:
建议使用IE5.0及以上版本 1024X768屏幕分辨率浏览[管理登录]
苏ICP备15049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