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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2020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2020-05-07 10:41:40 来源:

在本期政策通中,我们主要将2020年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解读推送给大家,各位企业家们可以行动起来,为申报做好准备。

归口部门

栖霞区科技局

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0年6月19日

第二批:2020年8月21日

第三批:2020年10月19日

申报要求

1.在江苏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8.企业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新申请以及重新申请的企业要进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www.jssmykj.org.cn,点击右上角“民营科技企业申报系统”进入)进行注册,企业注册时上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须为图片格式,经区科技局激活后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于截止日前将在线打印的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报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栖霞区科技局。

其它申报证明材料包括: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章程;

2. 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花名册、社保等);

3. 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4. 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发票等);

5. 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和知识产权情况材料。

特别提示

1.企业在系统内上传的佐证材料须是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提供的纸质佐证材料须是原件复印件;

2.申请企业必须要等待网上申报材料被市里审核通过、并且在线缴费之后才能打印,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18 号仙林商务中心六楼 6807 室);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要进行淡蓝色封面胶装。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直接做封面。务必注意检查打印出来的纸质材料中申请书部分是否有省民营的英文水印;

4.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的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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