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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开始!
发布时间:2020-05-27 09:12:50 来源: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技企管〔2020〕1号,为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二、申报时间

栖霞区科技局的截止时间是7月28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点击“申报认定备案入口”,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新用户按要求注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注册企业,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并发送审核结果至注册邮箱。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材料报送

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数据光盘(一式一份)、《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南京市)》一并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

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07室

联系人:许文婷

电话:85552983

栖霞高新区联系人

企业服务部科创培育科

沈月明 8572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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