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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2020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劵申领兑付及相关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10-23 11:31:22 来源:

一、支持或补贴对象

在联动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动地区清单详见云平台;
取得2019年度或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且入库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
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 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二、省科技创新劵支持范围和不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

(1)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企业购买服务机构提供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包括委托分析、测试 服务,委托实验、验证服务,机时共享服务;

(2)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包括检验检测、集成电路及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

·不支持范围

(1)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法定检测

和强制检测等商业活动,如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产品质量批量检测、大批量验货等。

(2)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等非科技创新类的认定所需服务。

(3)购置科研仪器设备

三、省科技创新劵支持额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

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服务金额25%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资助额度≤10万元。

·省创新劵服务机构

对参与省创新券政策服务的省内优秀服务机构,依据其年度累计涉及创新券服务实际总额和服务效益给予最高不超过 5%的奖励,同一法人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50万元。

四、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用户补贴

·补贴范围

企业于 2019 .10 . 1-2020 . 9 . 30 期间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可申请补贴,以发票时间为准。其中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产品质量批量检测、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列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省市联动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试验检测支出经费总额的 50%,单个企业当年度省级补贴总额≤10万元。

五、工作流程·

企业注册及资格审核(9月27日~10月18日)

1.云平台(http://218.94.100.80:8081/tcpt_web)注册

2.注册审核通过后填写资格申请信息表

·省创新劵申领、使用及兑付(10月19日~12月15日)

1.企业登录云平台向入驻科技商城的省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其中首次购买服务视同领取省创新券
2.企业在线下单并确认服务合同后,经审核通过后在订单支付环节直接抵扣省创新券,仅需向服务机构支付扣除省创新券后的余款。
3.服务完成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实时在线提交兑付申请,上传服务合同、交易发票、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4.省统筹中心对兑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省创新券兑付清单在云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在公示无异议后,省统筹中心将省创新券补助资金拨付至服务机构;联动地区根据承诺内容将地方资助经费拨付至相应企业。

·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用户补贴申报及发放(10 月 19 日~11 月 30 日)

1. 材料上报(10 月 19 日~10 月 31 日):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可在云平台“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用户补贴系统”上传用户补贴的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检测发票、检测报告、检测协议、创新证明材料等)

2.补贴审核(11 月 1 日~11 月 15 日):联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区域内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将本区域内通过用户补贴审核的企业信息汇总后报送至省统筹中心。

3.补贴发放(11 月 16 日~11 月 30 日)。省统筹中心将核定后的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到有关企业,联动补贴资金由联动地区负责落实

六、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段伦超 025-83235635 闫中秋 025-57717515 戴 琦 025-83235635

电子邮箱:tczx_zygl@163.com

QQ 群号(企业):684790580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 118 号 2 号门 309 室(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2. 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 17721516132

3.栖霞高新区联系人

企业服务部科创培育科 沈月明 8572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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