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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2020年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0-10-28 09:48:42 来源:

一、申报时间
11月4日前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送至区商务局

二、支持方向
(一)重点服务进口项目

(二)技术出口项目

(三)国际资质认证项目

(四)企业人才培养项目

(五)研发创新项目

(六)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贴息项目

(七)服务外包业务发展项目

(八)服务外包培训项目

(九)鼓励引导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

(十)鼓励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十一)支持服务贸易促进活动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南京,注册成立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含一年,截至2020年1月1日)。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核准、备案。

3.已依法开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相关业务,并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商务部门相关系统中如实填报业务数据和信息(截止至2020年11月1日)。

4.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各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请扫码查看申报指南。

三、支持方式

(一)重点服务进口项目

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出口项目

每户企业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三)国际资质认证项目

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5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企业人才培养项目

鼓励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对在职员工进行国际服务外包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对企业业务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20%,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五)研发创新支持项目

对服务外包企业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2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贴息项目

每户企业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申报第(三)—(六)项目,每个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七)服务外包业务发展项目。

根据企业2019年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规模、增幅等,分别对龙头型、骨干型、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支持。

服务外包业务发展项目、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贴息项目,以及技术出口业务贴息项目,三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八)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

给予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不超过300元/就业学员的定额培训支持。

(九)鼓励引导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

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已享受各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十)鼓励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1.对于2019年企业新设立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拓展、运营中心(如以前年度设立且目前仍在运营但未申报过此项资金也可申报),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每个中心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2.对企业2019年参加相关活动所需的注册费、展位费等给予最高80%、出访人员参团费不超过50%,给予参展、参团企业一次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当年不超过20万元的扶持。享受过其他展会扶持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

(十一)支持服务贸易促进活动。

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促进工作、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相关项目评审、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招商推介、重大活动、课题研究、政策宣传等活动或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项目资金,需提供以下共性材料:

1、2021年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项目入库申报申请表。

2、入库项目申请补贴的书面报告。

3、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半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清单(在税务系统中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5、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6、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各类别其他所需的申报材料请扫码查看申报指南。

请扫码查看附件材料

欢迎意向申报的企业咨询栖霞高新区经济运行科马慧丽(1305755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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