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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发展奖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5:52:34 来源:

2021年度省级知识产权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已正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省户籍居民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海外(除中国以外的G20国家及新加坡)、港澳台地区专利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其他共有人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中国公民。

资助范围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二)海外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海外(除中国以外的G20国家及新加坡)获得授权,经申报人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发明专利。

(三)港澳台地区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经申报人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发明专利。

注意事项

资助范围第(一)项不需申报,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资助范围第(二)、(三)项需要申请人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自行填报,不仅限PCT,巴黎公约等海外途径授权的均可申请。

申报网址:

https://pm.jsipp.cn/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

请各企业直接按通知附件《2021年度省级专利资助工作说明》要求填报即可,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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