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
您的位置:投资园区 > 投资政策 >
【政策汇】抓紧时间!2021年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报来啦~
发布时间:2021-08-31 09:42:54 来源:南京市科技局

【政策汇】2021年度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报开始啦~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支持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细则》(宁科〔2021〕36号)要求,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全力推动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建设,现就2021年度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在南京设立的高端研发机构

支持南京行政区域以外的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等在宁设立研发机构,根据其上一年度的投资规模、研发投入及成效等绩效,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

高端研发机构申报支持,应符合以下条件:

1.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地区合法设立且正常运营的;

2.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具体研发活动,围绕主导产业推进技术创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研发;

3.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4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6%以上;

5.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数占机构总人数5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数占企业总人数10%以上。

(二)南京企业在海外设立的研发机构

支持南京企业在海外收并购或直接投资设立研发机构,利用海外高端人才、先进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创新资源在当地开展研发活动。对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度海外投资规模、研发投入及成效等绩效,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海外研发机构申报支持,应符合以下条件:

1.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海外完成海外研发机构收并购或注册成立程序;

2.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应具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仪器设备与科研条件;

3.企业海外研发机构有明确的研发领域、必要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以及实质性开展研发项目;

4.申报企业运行情况良好,依托海外研发机构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

二、政策优惠

1.高端研发机构: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根据其研发投入、成效等,给予累计可达3000万元奖励;

2.海外研发机构: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根据其研发投入、成效等,给予累计可达500万元奖励。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高端研发机构的单位须填写《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奖励申请书》(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内填报),并提供营业执照、机构章程、研发设备、研发项目说明、投资证明、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申报海外研发机构的单位须填写《南京市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请书》(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内填报),并提供海外研发机构注册证明、境外投资证明、机构章程、研发项目说明、研发场所、设备及人员情况等。

研发机构再次申报绩效支持时,须重点突出机构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成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相关申报书,并出具企业法人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提交盖章签字纸质材料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网址:http://www.njkj.gov.cn/的“专题专栏”—“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对线上和线下申报内容进行审查后提交。

四、其他事项

1.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打印,按申请书封面、信用承诺书、项目信息表、申请书正文、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栖霞高新区企业项目申报网上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00至2021年9月30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递送地址:栖霞区纬地路9号生命科技园招商中心202室

4.联系人:栖霞高新区企业服务部科创培育科沈月明85725105

版权所有:南京栖霞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建议使用IE5.0及以上版本 1024X768屏幕分辨率浏览[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