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栖科字〔2017〕67号)相关规定,现开始组织申报2021年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对象
栖霞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以《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淡蓝色封面,胶装成册。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相关附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是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各企业申报科技项目人员请认真研读(文末二维码中的附件2)申报说明再进行材料准备。
四、申报时间
栖霞高新区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材料请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招商中心2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宏军沈月明
联系电话:85725767 85725105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21年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