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栖霞区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现开始组织申报 2021 年栖霞区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申报对象要求:
驻区高校、栖霞高校技术转移联盟高校、与栖霞区签署共建协议或技术转移分中心的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可申报“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驻区科技型企业可申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
其中,申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总体要求如下:
1.申报对象应是在栖霞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较高的研发和管理能力,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并且实现盈利。
3.项目技术成熟,有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和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须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高价值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
4.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 III 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涉及生产安全、实验动物等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
5.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栖霞区瞪羚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承担的项目;优先支持近三年已申报省、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未获立项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的重大项目。
6.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栖霞高新区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档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于 10 月22日前报送至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园招商中心2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月明 85725105 沈宏军8572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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