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发改委牵头起草的《南京市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印发实施。我市出台《行动计划》,旨在高效集聚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加快引进、培育、壮大总部企业,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包含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六大部分。其中,对于新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给予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瞄准经济形态现代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围绕存量提质增效、增量做大做优,加大总部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推动科技研发功能集聚,加快总部载体建设,使总部经济成为南京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持续加大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资源协调力度,着力提升政策敏感度、精准性,不断优化总部经济发展软硬件环境,强化总部企业整合资源、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能力。
——坚持外部引进与本地培育相结合。集聚境内外高端资源,形成以头部企业为引领,区域型和功能型总部企业为支撑,高成长企业跟进跃升的发展矩阵。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的各类总部布局南京,鼓励本地实力型企业积厚成势,支持潜力型企业向成长型总部发展,推动实现总部企业与南京共成长。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按照“精准定位、重点突出、层级推进”的原则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空间布局。遵循各区(园区)主导产业发展重点,紧扣重点区域,高标准规划建设、集中力量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和重点园区,加快现有载体改造提升,引导总部资源集中布局,强化总部经济发展“强磁场”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4年,全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环境更趋完善,总部企业数量稳步增加、结构持续优化、集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新增总部企业120家以上,新建高端商务楼宇80幢以上,逐步形成以总部经济集聚区为核心、总部经济重点园区为依托、既有平台载体为补充的总部经济发展新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目标总部企业储备。聚焦全球经济、产业和前沿技术动态,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研究,按照引进和培育两大方向分别建立目标企业名录。抢抓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和央企总部迁离机遇,梳理储备一批央企二级以上(含二级)总部、区域总部;围绕城市能级提升,梳理储备一批国内外优质头部企业和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围绕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梳理储备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国内外高端研发机构和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区域合作发展,梳理储备一批“一带一路”我国中西部节点城市、长三角和南京都市圈知名企业。加强对目标企业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的实时跟踪并对目标企业名录进行滚动更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新城管委会、南部新城管委会)
(二)开展头部企业精准招商。以头部企业作为推动产业链集聚发展的牵引点、支撑点、关键点,市区联动、分级分类推进总部企业招引工作。统筹调度全市资源,整体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工作,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开展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央企、大型跨国公司、行业排名第一的领军企业等头部企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含央企新业务总部)专项招引工作,完善高位协调、定期拜访、专题协商、精准扶持等制度化安排。各区、板块根据自身产业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需要,积极招引各类总部企业,采取目标绑定战略,量身定制个性化招引方案。积极借助各类开放平台和专业机构力量,进一步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一把手”招商的品牌影响力和示范带动力。
(牵头单位:市投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新城管委会、南部新城管委会)
(三)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在宁优质企业的梯度培育和政策引导力度。聚焦综合实力强、经济贡献大、影响范围广的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引导和支持其通过高端并购重组、强强联合等方式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加快形成一批本地领军企业。聚焦发展质效高、前景预期好的高成长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重点保障,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国际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聚焦上市意愿强、经营业绩好、增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储备和分类指导,推动企业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聚焦大型企业在宁办事处、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引导其向具有决策、管理、研发、投资等高端职能的总部企业升级。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新城管委会、南部新城管委会)
(四)促进总部企业集聚发展。加大载体建设力度,进一步拓展总部经济承载空间,强化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功能。以江北新区、河西新城和南部新城三大总部经济集聚区为核心,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至2024年,新建高端商务楼宇不少于45幢,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万平方米。以玄武铁北、鼓楼滨江、栖霞燕子矶、雨花软件谷南园、江宁百家湖九龙湖五大总部经济重点园区为依托,推动形成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总部企业集群,至2024年,新建高端商务楼宇不少于35幢,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0万平方米。以既有载体为补充,整合现有产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平台载体空间资源,推进城市“硅巷”建设和主城商务楼宇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河西新城管委会、南部新城管委会)
(五)优化总部经济营商环境。高标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大财税支持、金融服务、人才安居、项目用地、停居留与出入境等个性化服务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以总部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总部经济线上服务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促进总部企业间交流合作。发挥“宁企通”等惠企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推进政策事项精准送达。有机整合各类专业服务资源,在企业上市融资、境外投资等方面提供精准辅导。江北新区和各区围绕政策制定、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探索形成地域特色鲜明的总部经济服务举措。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统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房产局、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新城管委会、南部新城管委会)
五、扶持政策
(一)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