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将于9月30日截止
请有意向的栖霞高新区企业
抓紧时间进行评价入库啦!
一、政策支持
1.税收减免。在2022年政府报告中,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2.创新券支持。省创新券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服务金额25%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高企后备军。评价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国家及省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栖霞区针对以专利、商标质押贷款融资方式取得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放款额度 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3万元;
5.科技金融精准服务。为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服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业务等方式为入库企业提供科技金融精准对接服务;
6.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7.品牌影响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等工作;
二、填报路径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可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在线申请。用户登录--法人登录/法人注册--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理入口--确定账户信息--左侧“评价信息”--右侧“新增评价信息”。部分企业可能需要在左侧“企业信息变更”中更新企业基本信息,然后点击“企业同步信息”,再新增评价信息。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选项勾选“是”。
2.结合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的最终数据填写,若尚未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报告,则根据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填写。其中研发费用总额为自动累计,需要点击“添加研发项目”“新增”,填写2021年进行的研发项目信息。
3.研发项目名称应遵循一定范式,比如“***的研发”,不可以填写产品名称或生产型项目的名称。
4.上年度企业主要产品情况表须填写 1-3个产品名称及技术领域,点击“新增产品”即可开始填写,产品名称不能简单填写产品型号,技术领域不能选择“无”。
5.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可以点击“获取知识产权信息”,勾选保存。若无法获取,只能点击“新增知识产权”人工上传资料并上传相应附件。
6.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按照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标准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若无,不需要新增。
7.企业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情况表,如企业是研发机构须上传政府部门印发的文件及附件,若无,不需要新增。
8.企业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情况表,系统可自动获取。
请近期申请并提交的企业及时查看系统审核状态,若被退回,根据审核要求,抓紧修改后再提交。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栖霞高新区科创培育科(联系人:徐慧;联系方式:1305755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