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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次)申报工作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4-03-20 09:33:58 来源:

近期,2024年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工作正式开始!本次申报对象为“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库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南京市栖霞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 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附件2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其中“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C 项调整为: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 系50条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产业链3分、未来产业链和优势产业链均2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5严格把握。

(二)对于已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 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日前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评审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 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 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四、有关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自主申 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其中,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由企业按照模版(附件4)提供自证,不要求出具第三方证明材料。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于4月2日前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企业申报书(附件1, 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一式一份)、佐证材料 (一式一份)〕至栖霞区工信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5846办公室。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请同步报送至栖霞区工信局和栖霞高新区。

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与我们联系。

高新区联系人:孔老师,电话:13057552232

区工信局联系人:任老师,电话:5223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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